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5〕37号)精神,我中心(馆)组织专家对各市州报送的案例进行了评审,现将获奖案例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21日。
公示期内,对获奖案例及作者如有异议,请提供事实依据,以书面形式扫描或拍照后发至电子邮箱(e21jiaoyan@qq.com)。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反映人姓名、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活动组委会核查。
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 湖北省电化教育馆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