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信息中心(电教馆):
现将《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八届中国教育信息化创新与发展论坛学习交流函》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本地区教育信息化部门负责同志和技术人员参会学习交流活动。(附件请在湖北教育信息网(www.e21.cn)“信息化动态”栏目下载。)
附件: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八届中国教育信息化创新与发展论坛学习交流函
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湖北省电化教育馆)
2018年10月19日